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63号新一代国际公寓A座14楼

    联系:张会计

    手机:

    电话:

    Q Q:452104510

    微信:

    代理记账的必要性

            2024-08-23 10:05:08        874次浏览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zui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560134 次     店铺编号3521392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翻译家     专属客服:张小燕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