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体检关于眼压诊断的注意事项
关于眼压 眼压是眼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内壁的压力。眼压测量虽然不作为公务员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但作为青光眼三大诊断指标之一,在眼科检查发现可疑体征时仍需加做此项检查,故简要介绍如下:
眼压参考值为10~21 mm Hg。眼压>24 mm Hg、昼夜眼压差>8 mm Hg或双眼眼压差>5 mm Hg,为病理性眼压。一般认为非接触性眼压计不够准确,其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在确诊青光眼时应采用Goldmann压平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Schiotz压陷眼压计测量。由于高眼压并非都是青光眼,而正常眼压也不能排除青光眼,所以在评判眼压测量结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早期眼压不是持续性升高,约有50%的患者单次眼压测量值低于21 mm Hg,因此,不能根据一两次眼压测量结果在正常范围内就判断为眼压不高,凡可疑病例应提供至少连续3天的单次眼压测量结果。此外,测量24小时眼压曲线,有助于发现眼压高峰及波动范围,是评判眼压的可靠依据。
2)高度近视等巩膜硬度偏低者,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所测眼压往往低于实际眼压,故要求测量校正眼压或用压平眼压计测量。
3)测量眼压时应注意测量误差。中央角膜厚度(CCT)是眼压测量的主要误差因素,CCT越厚,测得的眼压值越高,一些CCT较厚的正常人常被误诊为高眼压。CCT与压平眼压计测量值密切相关,所以在单项眼压高而无其他阳性体征时,应根据各地区条件做进一步检查,排除CCT因素所致的“假性高眼压”。
慢性单纯性青光眼能通过公务员体检吗?
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属于开角性青光眼。本病双眼发病,发病隐匿,多数人无明显症状,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完全丧失视功能,临床上很大程度依靠体检才能发现。对体检中发现的视乳头杯盘比值(杯直径与视盘直径的比值,C/D)增大者,必须做进一步的青光眼排除检查。
公务员体检甲亢诊断要点
10.2.4 甲状腺功能亢进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甲状腺结节等既往史,有无机体高代谢的症状,如心悸、多汗、怕热、多吃、消瘦、兴奋、及性格改变等。
2)查体要点: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有诊断意义的体征有甲状腺肿(甲状腺呈弥漫性、对称性肿大,质较软,无明显结节感,甲状腺可闻及血管杂音和扪及震颤)、高代谢征候群(主要有心动过速,一般心率大于100次/min,静息时仍快,为本病特征之一;尚可有伸舌或两手平举时细震颤、脉压增大等)和突眼(严重者可出现复视、眼睑不能闭合等)。
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的局部表现同一般甲状腺腺瘤,多为甲状腺单发结节,实质感,表面光滑,边缘清楚,可随吞咽活动,无震颤和血管杂音,颈部淋巴结不大。
3)辅助检查要点:对于有上述临床症状,特别是有可疑甲亢症状和体征者,应常规做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等甲状腺功能检查,以明确诊断。
甲状腺结节伴有可疑甲亢体征,特别是持续性心动过速者,也应进一步做甲状腺功能检查。同位素扫描结节部位显示为热结节,周围甲状腺组织显影或不显影,即可确定高功能性甲状腺腺瘤的诊断;FT3、FT4水平升高(特别是FT3升高)对诊断也有帮助,因本病易表现为T3型甲亢。
公务员体检被通知复检严重吗?
一般情况,公务员体检后,用人单位通知去复检,不一定是有大问题,可能是有些需要复检,进一步检查身体情况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注意事项:
保持平和的心态。千万别因为过了面试太高兴,玩的忘乎所以,熬夜喝酒什么的都不要!体检前几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前几天,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体检前一晚24:00以后,不要再饮食,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不要穿着紧身、不方便脱换、带金属饰品的衣裤。
体检时尽量放松,不要紧张。过于紧张,血压和心率检查都会受到影响。
近视的小伙伴不用太担心,除了个别特殊岗位以外,戴眼镜测试矫正视力即可。
女生如果遇到生理期、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一定要跟体检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沟通调整时间或调整项目。
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漏掉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需上交手机及时上交;不允许透漏个人信息、随意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