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体检关于肝炎解释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7.1 条文解释
肝脏和人体其他部位一样,也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有炎症、肿大、疼痛及肝细胞坏死,表现在肝脏生化检查上就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显著升高。引起肝炎的病因很多,临床上常见的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通常所说的肝炎一般即是指病毒性肝炎),此外还有酒精性肝炎、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等多种类型。肝炎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特别是病毒性肝炎已被列为法定乙类传染病,后期有可能发展成为肝硬化,因此,各种类型的现症肝炎患者,无论是急性或慢性,一经诊断,均作不合格结论。
鼻腔及鼻窦恶性肿瘤 发生于鼻腔及鼻窦的肿瘤可侵犯临近器官如眼眶及颅内,造成严重后果,预后较差。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鼻出血或血性鼻涕,凡成人一侧鼻腔经常少量出血或涕中带血,尤其是有特殊臭味者,应首先想到肿瘤可能;有无鼻塞,是否为一侧鼻腔进行性鼻塞,进展情况如何。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颌下、颈部淋巴结肿大;鼻镜检查注意鼻腔有无新生物。鼻腔未见肿瘤组织但可见鼻道血迹,应想到上颌窦癌的可能。
3)辅助检查要点:主要通过体检发现可疑肿瘤,经活组织病理学检查进一步确诊。
应注意与鼻息肉相鉴别:鼻息肉是水肿的鼻黏膜从鼻道突入鼻腔形成的良性肿物,多因慢性鼻炎或鼻窦炎的脓性分泌物长期刺激所致。可单发或多发,位于一侧或两侧鼻腔,常见的水肿型息肉呈半透明光滑新生物。不能确定诊断时应作活组织病理学检查。
公考体检关于眼压诊断的注意事项
关于眼压 眼压是眼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内壁的压力。眼压测量虽然不作为公务员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但作为青光眼三大诊断指标之一,在眼科检查发现可疑体征时仍需加做此项检查,故简要介绍如下:
眼压参考值为10~21 mm Hg。眼压>24 mm Hg、昼夜眼压差>8 mm Hg或双眼眼压差>5 mm Hg,为病理性眼压。一般认为非接触性眼压计不够准确,其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在确诊青光眼时应采用Goldmann压平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Schiotz压陷眼压计测量。由于高眼压并非都是青光眼,而正常眼压也不能排除青光眼,所以在评判眼压测量结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早期眼压不是持续性升高,约有50%的患者单次眼压测量值低于21 mm Hg,因此,不能根据一两次眼压测量结果在正常范围内就判断为眼压不高,凡可疑病例应提供至少连续3天的单次眼压测量结果。此外,测量24小时眼压曲线,有助于发现眼压高峰及波动范围,是评判眼压的可靠依据。
2)高度近视等巩膜硬度偏低者,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所测眼压往往低于实际眼压,故要求测量校正眼压或用压平眼压计测量。
3)测量眼压时应注意测量误差。中央角膜厚度(CCT)是眼压测量的主要误差因素,CCT越厚,测得的眼压值越高,一些CCT较厚的正常人常被误诊为高眼压。CCT与压平眼压计测量值密切相关,所以在单项眼压高而无其他阳性体征时,应根据各地区条件做进一步检查,排除CCT因素所致的“假性高眼压”。
公务员入体检哪些不予录用
在入职体检时,如果发现肝功能检查不过关、尿隐血、视力异常,患有恶性肿瘤,或存在心跳异常等现象,一般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员工可以有一次重新体检的机会,如果检查结果依然如此就会面临被拒绝。
在进入到一家新企业时,首先还需通过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一些指标没有办法符合要求,会被用人单位拒绝,但是大部分的员工可能对此并不了解,不知道入职体检哪些不予录用呢?
1、肝功能检查不过关
血常规检查中会包含一切指标,比如单核细胞、白细胞以及血红蛋白浓度。如果再经过检查时,肝功能检查没有顺利的过关,一般不允许员工入职。不过大部分的单位都会给员工一次机会,因为有时可能和生理性因素有关。
2、尿隐血
在选择尿常规检查时,如果发现指标并不在正常的范围内,在经过检查后发现有明显尿隐血现象,这也说明不可以入职。
3、视力
根据目前的企业规定,员工的视力一般都需要得到保证,需要在4.8以上当然可以选择矫正视力,比如在佩戴眼镜后视力超过4.8也可以被录取。
4、恶性肿瘤
如果在经过检查后发现有恶性肿瘤,一般都会被拒绝。这说明人体的器官存在异常,在后期工作是无法胜任,高强度的工作容易会有恶化的现象,会给公司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基本上都会被拒绝。
5、心跳异常
在心电图检查后发现有异常的心率失调,需要尽快做心电图B超,如若心率过快同样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