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 基本概述疾病名称: 先兆性流产 疾病分类: 妇产科先兆流产是指有流产的表现, 但经保胎处理后, 可能继续妊娠 不能至足月者, 常发生在妊娠早期, 有早服反应, 少量流血, 出血少于月经量, 伴发轻微的间歇性子宫收缩。 妇科检查子宫未开大, 羊膜囊未破裂,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 妊娠试验阳性, 一般见于黄体功能不全、 子宫敏感性增强等, 若流血量增多或下腹部疼痛加剧, 可发展为难免流产。 妊娠前三个月子宫比较敏感, 有时出现轻微的下腹坠痛, 但这不是先兆流产, 出现这种情况应注意休息, 并及时到医院请医生诊治保胎。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企业单位,都要遵守相应的规矩,这样做也更方便管理,人人都遵守规矩,也能让工作顺利的进行,就比如生病住院都要请假批准才行。这个时候医生开出的病假条就非常具有说服力,医生开出的病假条一般会说明某某某患有某疾病,建议休息多长时间等,然后还有医生的签字,医生会根据病情来决定休息的时间。
流产证明开具
1、怀孕之后14周以内的人流,不需要开证明,一般在门诊完善相关检查以后,就可以进行人工流产的手术。但是要带上身份证,家属陪同,需要家属签字。
2、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怀孕女性,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