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诊断证明的客观性。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当建立病历,人民法院可以到医院核实病历和,确认诊断证明的真实性。否则,很难确定诊断的客观性。对于不客观的医院证明,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解决。
法律分析:病历证明是指病人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报告(比如B超、CT等),有这些基本上就能证明你的病情。 病假条是请假专用的证明,去医院看病挂号对应相应的病情会给你开。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病历都有的内容如下:
1、首页;
2、入院记录;
3、出院记录;
4、出院诊断证明;
5、体温单;
6、医嘱单;
7、化验单;
8、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9、特殊检查和同意书;
10、手术同意书;
11、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2、病理报告单;
13、护理记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