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根据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银行按照规定催收到期的贷款,借款人无正当理由不还款,银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贷款人和贷款担保人的财产,查封其名下的固定资产,用于归还银行的贷款。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不需要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以下是办理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流程:首先,需要向当地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然后,需要进行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会对贷款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贷款人就可以获得贷款。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贷款申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