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服务:
病假条、CT/B超检查报告、怀孕证明、诊断证明、各项病例单据;
病历单、诊断证明书、疾病处理意见书(病假条);
门诊/住院缴费票据、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体育项目类别豁免:
1、因残疾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申请豁免。
2、因残疾或严重伤病不能参加考试且长期免课的考生,可到县级以上学校和医院申请免课证明(残疾人须持有残疾证明)。
3、可以参加体育活动,但因突发身体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不能在一周内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出示证书或申请免考。
4、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育残疾残疾学生免试证明》。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