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质疑病假条的真假。除非涉及重大利益或诉讼风险,假病假条一般不会被甄别出来。 记者了解到,病假条不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在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保险等类型的诉讼中,也常作为证据之一出现。假病假条是否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假病假条上的“诊断”仅有记者提供的“急性会厌炎”5个字;医院开出的正规病假条上记录的是,“诊断:1.咽异感症,2.急性会厌炎,3.喉痹病,4.风热外犯证。”
因为感冒耽误了出差行程,刘和义办理机票退票手续时发现,在一些订票网站上,因旅客自身原因退票,网站要扣除部分退票手续费等费用,但旅客提交带有全休建议的医院诊断证明,这些费用就不会被扣除。
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