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总体布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的要求。
1.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建筑体积和火灾风险,综合考虑周围环境、地形条件和主导风向,合理选择建筑物位置。
2.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生产区、仓储区(含露天仓储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区、生活福利区等。同一企业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建筑,应尽量布置具有相同或类似火灾危险性的建筑,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便于管理。
3.为防止火灾因热传导、对流热和辐射热的影响蔓延到相邻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空间,为消防创造有利条件,各建(构)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消防距离,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
4、根据每个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考虑消防车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面。
基本要求是:
1.每个防火分区必须配备至少两个紧急出口;
2.疏散路线必须满足从房间远点到门、从门到近的紧急出口或楼梯的行程距离限制;
3.疏散方向应尽量双向疏散,疏散出口应分布,减少布袋走道的设置;
4.应选择合适的疏散楼梯。楼梯应为防烟花的区域。楼梯入口应采用自动关闭的防火门进行保护;
5.通往地下室的楼梯间不得与地面楼梯连接。如果必须连接,应通过防火墙隔开,并通过防火门进入;
在建筑火灾中,烟雾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何有效控制火灾烟气的流动,对确保人员的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烟气和热量能够合理排放,也是防止建筑物火灾闪络、保护建筑物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技术措施。
消防应急灯应为配电线路提供消防保护。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中,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应穿透金属管,钢管应刷防火涂料或其他防火措施;线路采用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