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设计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根据规范设计标准,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9m,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3m,建筑表面为平屋顶。如果屋顶有女儿墙,建筑物的高度应包括两种高度:室外设计地面和屋顶表面。
建筑防爆与电气防火
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在爆炸性混合物达到爆炸浓度并遇到火源时可能发生爆炸。
爆炸能瞬间释放巨大能量,产生高温高压气体,使周围空气剧烈振动。在距离爆炸中心一定范围内,建筑物或人员会受到冲击波的冲击而损坏或受伤。
因此,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根据爆炸规律和爆炸效应,对可能发生爆炸的建筑提出相应的防爆危险区域,合理设计防爆结构和泄爆区域,准确选择防爆设备。
疏散应急照明应设置在墙上或天花板上,出口标志应设置在出口顶部,疏散走道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上。走道内疏散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玻璃或其他阻燃材料制成的防护罩,防护罩的氧指数应大于32。
消防水系统问题:
1.室外栓消防管网自来水未通;
2.喷淋湿式报警阀未调试(近端及远端测试报警阀是否报警);
3.室内喷淋及消火栓系统管网内未通水;
4.消防水泵未调试;
5.屋顶稳压系统未调试;
6.水流指示器(与信号蝶阀间距不小于5倍管径)未调试;
7.起泵返回信号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