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手续:消防工程设计、甲级设计院盖章、消防报审代办、消防报验代办、消防网上备案。
我公司办理消防手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流程,我们专门设立消防报审报验部门专业为办公室、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需要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客户,承办消防设计、消防报批、报审、验收等一条龙服务对于要求加急办理的客户,本公司将会尽快办理,但凡是不符合消防局规定或违背有关国家法规的消防报批、报审程序,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来电咨询。
消防施工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施工过程。首先,施工前准备好设备及相关资料。消防施工前,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未经设计审查或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私自施工。并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消防施工选用的资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登记,并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