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消防设计单位应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1、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2、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我们公司主要办理消防报审、报验,图纸设计盖章等。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向社会各界承诺:公司将继续坚持 信守合同、严守规范、确保优质、竭诚服务、创建精品、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遵信“用户为上”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