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消防施工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施工过程。首先,施工前准备好设备及相关资料。消防施工前,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未经设计审查或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私自施工。并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消防施工选用的资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登记,并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和检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建立,消防施工质量已成为施工的主要保证。规范、的消防施工,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系统在时间发现火灾,并通过信号报警提示大家发生火灾。通过消防泵和消火栓等消防系统,每个人都能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限度地减少火灾对每个人的生命和工业带的损失,是消防的必要条件。
依据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