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消防安装工程属于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气体灭火安装公司应该对不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灭灭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气 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的规定:
(1)自检功能;
(2)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消音功能;
(5)延时设置功能;
(6)手、自动转换功能;
(7)手动控制功能;
(8)反馈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9)复位功能。
使用灭火器应注意什么
灭火器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看看有没有出现故障或者漏气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处理。还要注意观察灭火器的压力表能不能正常使用,设备有没有损坏等。此外灭火器有使用有效期,如果已经过期的话,应更换新的气体。
针对施工现场火灾中暴露出的消防设备用电在火灾时因其他设备用电的关断而同时断电的问题,为保证消防设备用电的可靠性,规范从技术措施上作出明确规定: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