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精渡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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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防办理热线,正规专业

2022-07-17 06:00:02  511次浏览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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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要求

申请消防资质,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净资产等。如果企业不满足相关要求,就要花时间精力进行准备,包括招聘建造师注册、增资验资等。

2、网上申报

企业满足资质标准后,可以到当地住建部门,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要依着申请表内容详细准备,之后才能到住建部门进行实地申请。

3、申报部门

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着使用期间的防火,资质的审核也比较严格。按照住建部的规定,申请消防资质,一级和二级都要到省上住建厅办理。

三级消防资质取消后,不少企业受限于了解程度,仍想要办理此项资质。但是,住建部将不再受理申请,所以企业新办的只能是消防二级资质。

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希望大家通过我们上面的介绍能够认识到消防的主要性.消防虽然我们平时的时候不注意他就不起眼.关键时刻是能够就自己一命的.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起来。

消防设计

1)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消防管理原则,将负责人,负责人相结合。实施消防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消防负责人。加强教育培训,逐步对班组进行定期防火教育。

2)项目部制定项目的消防计划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涉及的问题,并确定各级消防负责人。建立自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随时可以扑灭火灾。

3)坚持每月对电气设备,线路和开关进行定期维护,以有效防止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以免发生事故。实施了将员和自愿消防员结合起来的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4)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进行消防通报。特别是对于电器,电焊,氧焊(切割),油漆以及其他有火,易燃和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特定的防火措施。现场切割和焊接操作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现场与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物料仓库与易燃物料堆放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如果不满足上述要求,应建立专用隔离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检查。在进行高空明火或电焊作业时,必须在下面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应指派专人负责。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请勿在高空放火。任何团队或个人均不得违反消防法规进行冒险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和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必须根据消防要求在现场进行各种临时起火和明火作业,并应向项目经理部门申请临时起火证书,并应指派专人负责处理。仓库,易燃场和配电室中应悬挂明显的标志。在施工现场,物资仓库,生活设施等处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消火栓,消火池,消沙池,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并在消火栓和灭火设施附近设置明显标志。

6)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灯时,请远离易燃物品,距离炸药至少100cm,距离3m以上

7)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完整和易于使用。现场的所有消防设施均不得被其他物品或材料阻塞。切勿在开关盒,焊接机,磨床,变压器等附近放置可燃物,并且应由专人管理可燃物,例如油。电源由电工管理,其他人员请勿随意使用。

8)现场施工道路是消防道路的两倍,道路平坦。在进入或离开大门和易燃物品仓库之前,不允许车辆停车,以确保现场道路畅通。

9)做好现场消防宣传工作,使用广告牌,黑板报,海报等在施工现场突出位置进行消防宣传。定期进行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设备使用培训,避免火灾时惊慌e发生并且知道如何扑灭小火。

10)消防设备和通道的位置应在施工图布置图上注明。当发现火灾并组织灭火时,现场值班人员,检查员和值班人员立即拨打119。

(11)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积极参加消防的队伍和个人,给予每班300元的奖励;违反消防法规,疏忽职责,引起火灾的单位,团队和个人无法及时消除并及时通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的团队和个人,每班奖励300元。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提出消防验收申请,未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公安消防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检查具体的处理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招标单位予以弥补,并在承兑前1-2天通知施工单位,在承兑前进行有关准备。

三.根据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不少于两名消防监督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穿着标准警察制服,并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书》。经验验收程序如下:

参加验收的每个单位都会介绍情况。施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和自检,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介绍项目施工和调试,监理单位介绍项目监理,检查单位介绍检查。

小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总结验收情况。每个团队分别报告接受情况。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考核规则(试行)》,该考核按分项,单项,综合程序进行。评估结论如实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初步意见将上报建设,施工,设计及其他参与的验收单位,未采取整改意见的,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符合规格要求。

四.参加验收的建设,设计单位表示意见或提出疑问时,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验收作出答复。无法当场回答的,予以说明。

五,消防工程验收或复验合格后,参加各单位验收的人员和参加消防组织验收的人员,应当在验收声明书上签字。

六,项目验收承包商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提交书面形式的批准书,并组织验收档案,供领导批准。

七.施工单位到达窗口时,将发出收据以取回验收意见;

八,验收和复验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所有有关单位按照《建设消防验收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请重新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检。相同。

九.如果建设项目不通过检查,将不退还申请材料。申请复检时,申报信息与一般申报受理信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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