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为2.4亿辆,按照国际4%—6%报废比例的平均水平,我国汽车报废规模相当大。安信证券指出,按一辆汽车“五大总成”回收价值5000元—7000元、报废汽车回收率5%测算,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市场规模高达600亿元—840亿元。业内专家表示,目前的市场环境和相关政策,都有利于报废汽车的价值再利用,同时有利于调动车主报废的积极性,促进新车消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黎宇科说,据估算,预计未来几年可以产生百亿元的零部件销售规模。“报废汽车的拆解基本上是物理性的,污染环节较少,比如机油、氟利昂、气囊和粉碎废料等无害化处理。”杜欢政说,在日本等国,氟利昂、气囊等处理费用主要由车主承担。在国内,可以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让汽车生产企业向拆解企业支付这笔费用,从而加速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也将对我国的机动车产业链产生重要作用。
老旧车淘汰一般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自备车15年,验审合格可延期若干年;报废轿车由回收公司支付300元,大货车按吨位计算,但一般也仅几百元。车辆报废有三种途径:一是车主可开车上门报废;二是车主电话通知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登门拖走报废车;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当然,绝大多数是车主将车开上门报废的,以便很快地更换新车。报废时,车主需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报废表格,由回收公司对车主行驶证进行拓印,车主凭拓印件到车管所注销档案,车管所收缴了牌照、行驶证。车主在此基础上领取报废证,就可更新车辆上牌手续。为避免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非法流人市场,每辆报废车解体过程都要经过身份审核、初解、拍照、存档、切割、拆解、分类七大程序,要求十分严格。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保证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专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全能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长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