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轧制外形分
①光面钢筋:I级钢筋(Q300钢钢筋)均轧制为光面圆形截面,供应形式有盘圆,直径不大于10mm,长度为6m~12m。
②带肋钢筋:有螺旋形、人字形和月牙形三种,一般Ⅱ、Ⅲ级钢筋轧制成人字形,Ⅳ级钢筋轧制成螺旋形及月牙形。
③钢线(分低碳钢丝和碳素钢丝两种)及钢绞线。
④冷轧扭钢筋:经冷轧并冷扭成型。
直径大小:
钢丝(直径3~5mm)、细钢筋(直径6~10mm)、粗钢筋(直径大于22mm)。
钢筋加工一般要经过四道工序:钢筋除锈;钢筋调直;钢筋切断;钢筋成型。
当钢筋接头采用直螺纹或圆锥螺纹连接时,还要增加钢筋端头镦粗和螺纹加工工序。钢筋配料与代换钢筋代换
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小钢筋直径等构造要求。
以高一级钢筋代换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
我国自八十年代后期起,开始引进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先后有南京、苏州、上海、青岛、沧州、昆明等地分别从德国、意大利等国引进11套设备。九十年代中期又有安徽、广东、江苏等省的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从国外引进几条生产线。与此同时。国内有些科研单位和企业着手研制或仿制冷轧设备。迄今已有十多个单位在生产和销售冷轧钢筋全套设备,分布于北京、辽宁、江苏、河北、天津等地。还有一些设备生产企业,在几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产品性能不良或质量低劣被淘汰。
从所了解的各省情况看,在建设部和各省市建委的大力推动下,冷轧带肋钢筋的推广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一些省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中江苏、辽宁两省的推广面,在预制构件中已淘汰了冷拔低碳钢丝;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也有了数量较大的应用,四川、福建省的在这方面推广工作很有成绩。此外,北京、河北、湖南、安徽、山西、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省市也陆继开始推广应用。据不完全统计。仅1998年全国的推广量已超过60万吨。用于城乡住宅及公共建设的建筑面积达1.5亿平方米,今后还将有较大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