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然缺陷。如木节、斜纹理以及因生长应力或自然损伤而形成的缺陷。包含在树干或主枝木材中产枝条部分称为木节,按照连生程度可以分为死节和活节;按照木节材质可以分为健全节和腐朽节。原木的斜纹理常称为扭纹,对锯材则称为斜纹。
② 生物为害的缺陷。主要有腐朽、变色和虫蛀等。
③ 干燥及机械加工引起的缺陷。如干裂、翘曲、锯口伤等。缺陷降低木材的利用价值。
为了合理使用木材,通常按不同用途的要求,限制木材允许缺陷的种类、大小和数量,将木材划分等级使用。腐朽和虫蛀的木材不允许用于结构,因此影响结构强度的缺陷主要是木节、斜纹和裂纹。
密度是某一物体单位体积的质量。木材系多孔性物质,其外形体积由细胞壁物质及孔隙(细胞腔、胞间隙、纹孔等)构成,因而密度有木材密度和木材细胞物质密度之分。前者为木材单位体积(包括孔隙)的质量;后者为细胞壁物质(不包括孔隙)单位体积的质量。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木材的缺陷情况对各种商品木材进行了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一、二、三、四等。结构和装饰用木材一般选用等级较高的木材。对于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又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的规定,按照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对木材进行分级,即分为I、II、III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结构板材的选用,根据其承载特点,一般I级材用于受拉或受弯构件;II级材用于受弯或受压弯的构件;III级材用于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
木材的综合利用
木材在加工成型材和制作成构件的过程中,会留下大量的碎块、废屑等,将这些下脚料进行加工处理,就可制成各种人造板材(胶合板原料除外)。常用人造板材有以下几种:
胶合板是将原木旋切成的薄片,用胶黏合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其中薄片的叠合必须按照奇数层数进行,而且保持各层纤维互相垂直,胶合板层数可达15层。
胶合板大大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其主要特点是:材质均匀,强度高,无疵病,幅面大,使用方便,板面具有真实、立体和天然的美感,广泛用作建筑物室内隔墙板、护壁板、顶棚板、门面板以及各种家具及装修。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是三合板和五合板。我国胶合板主要采用水曲柳、椴木、桦木、马尾松及部分进口原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