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家政理念产生于近代。1899年在美国平湖召开的次家政会议,把家政学定义为Home Economics(家庭经济学),家政主要为家庭经济管理活动。直到现代,东西方家政理念才渐渐趋于一致,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今天的家政学中家政一词包括以下含义:
1 家政是指家庭事务的管理。政是指行政与管理,它包含有三个内容:一是规划与决策;二是领导、指挥、协调和控制;三是参考、监督与评议。
2 家政是指在家庭这个小群体中,与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生活有关的事情,它带有一种公事的意味,另外还含有要事的意思。在实践中,它要求我们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事和要事上面,也就是首先抓好事关全局的重要事情。当然,大事和小事是互相联系的,对小事也不可忽视。
3 家政还指家庭生活办事的规则或者行为准则。家庭生活中需要有一些关于行为和关系的规定,有的写成条文,有的经过协商形成口头协定,有的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成为不成文的习惯规则。这些规则有综合的,也有单项的,如对学习和娱乐,常常需要作特别的规定。
4 家政指家庭生活中实用知识与技能、技巧。家庭事务是很具体、很实际的,人们的修养、认识、管理都要与日常行为结合起来才能表明其意图,实现其愿望。
总之,家政是家庭中对有关各个家庭成员的各项事务进行科学认识、科学管理与实际操作,以利于家庭生活的安宁、舒适,确保家庭关系的和谐、亲密,以及家庭成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