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技术规定
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须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工程负责人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支线切断或迁移.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5.拆除区域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6.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7.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8.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须在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9.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必须遵守下列超载发生倒塌